来料加工的账务在会计科目上怎么写 会计科目是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,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,称为会计科目。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,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。 按照《企业会计制度》的规定,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、零件等,应单独设置“受托加工来料”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,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,不在“原材料”科目核算。 以下分录仅供参考,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会计处理。 1、收到来料时,不编制会计分录,只对“受托加工来料”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。 2、领取“来料”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,对“来料”领取的处理同上,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“生产成本”科目,货记“原材料”等科目。 3、完工时,借记“库存商品”科目,贷记“生产成本”等科目。 4、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,借记“应收账款”科目,贷记“主营业务收入”科目。结转销售成本时,借记“主营业务成本”科目,贷记“库存商品”科目。 佛山三水会计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班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学校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机构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中心、佛山三水会计证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考证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实操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找金帐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