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企业何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【问】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间是何时? 【答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》(国税发[2009]91号)规定,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: (1)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,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%以上,或该比例虽未**过85%,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售或自用的; (2)取得销售(预售)许可证满3年未销售完毕的; (3)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(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)。 佛山三水会计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班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学校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机构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中心、佛山三水会计证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考证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实操培训、佛山三水会计培训找金帐本